從技術變藝術:論舞台幕後轉變
/ 2018.07.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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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以往的階級觀念很重,記得政府辦公大樓曾分開「高級公務員洗手間」和「一般公務員洗手間」。時代進步了,家庭工人的稱呼由從前的「妹仔」,改為「工人」,現在叫「家務助理」;運輸由「咕喱」,改為「搬運工人」,現在叫「運輸物流員」;律師的改變更大,由被嗤詆的古代名稱「狀棍」,後來叫「師爺」,現代社會叫「律師」。有的貶意是在職業後面加上身分,例如在辦公室的女性會叫「打字妹」、「秘書仔」、「茶水婆」。
在藝文方面,變化也很大,「歌女」變「歌星」、「戲子」變「明星」。寫作的由「揸筆」變成「作家」,我現在給人叫做「KOL」(Key Opinion Leader),什麼時候做了首領呢?最近為一個舞台設計展覽剪綵,他們的「專業」尊稱,從以往的「道具工」、「佈景佬」、「打燈師傅」、「音響控制員」,到今天的「舞台設計家」、「舞台技術工程師」。
舞台的固有傳統,就是將光芒都給了前台演員,演出後除了監製及導演有機會上台謝幕,編劇跟觀眾連揮手的機會都不多,更遑論一大群佈景、音響、燈光、服裝、化裝、跳舞導師等等的「後台工作人員」:台前是牡丹,幕後只是綠葉;他們是「主」,我們是「副」;他們「領銜」,我們「輔助」。曾經有一位燈光設計師告訴我一個故事:他和導演爭論燈光的問題,導演心煩氣燥突然說:「喂,重點不是燈光,是演員,誰在乎你的燈光好不好,不要浪費時間!」
內地和香港的演藝圈,往往都有不專業的陋習,「大牌」導演、演員、歌星可以一意孤行。先進國家的監製、導演要接受「民主共商」(co-developing)的洗禮,例如在劇場創作概念的初段,便要把所有劇場「元素」,包括編劇、演員、音樂、舞蹈、道具、燈光、音效、服裝等,上上下下工作人員,在籌備階段盡早一起開會,務求大家達到「目標一致、概念統一、互動暢順」的三大共識;在歐洲的大型表演藝術項目,以上的運作模式已存在超過二十年,而在內地或香港,反應卻是「我們中國人隨心隨意,不來西方這嚴格一套!」、「那麼前期需要投入大量人力、時間和資源,我們的錢不夠!」、「各有各做,不是很好嗎?為何突然要我照顧這麼多人的想法?」。舞台藝術人葉卓棠寫過一篇文章,我很欣賞,以我的理解,他指出後台工作者有五種心態。
樂意只是「服務」劇本、解決問題,讓演出順暢便算。
以「並行」的角度來爭取舞台創作的空間,例如做音樂的,爭取獨立表現。
「功高蓋主」,個人風格影響作品的質感,演出變成個人品牌的展示(我覺得有些服裝設計,往往有這個毛病,大家看看一些演唱會便知道)。
着重製造舞台新穎或震撼的效果,只望觀眾留下深刻體驗。
願意參與「整體創作」,從頭到尾有商有量,呈現自己優秀的負責範圍,能夠在以上各方面都做得恰當和出色的名師,有美國戲劇界的李名覺、台灣的王孟超。
最近參與創作討論,大家總是談論故事應該如何前所未見,橋段如何突圍而出;人類經歷了數千年的文化衝擊,衍生出億億萬萬個故事,已經太陽之下無新事,現今許多觀眾不是來看劇情,他們享受的可能是幕後的其他東西!例如看《布達佩斯大酒店》(The Grand Budapest Hotel),大家為了看美術指導;看《侏羅紀世界:迷失國度》(Jurassic World: Fallen Kingdom)是為了看特技;看《刺客聶隱娘》是為了李屏賓的攝影。大家花太多顧慮在故事橋段上,如何把它弄得前所未有,反而逆道而行,結果只像老土的電視劇集。其實「橋段不怕舊,只怕幕後的未夠新穎」,綠葉比牡丹更吸引,可能是未來的新方向。
在「小劇場」漸漸出現有一種新穎的共同創作模式,叫「編作劇場」(Devising Theatre),根本不是從「文字劇本」為首出發,而是以「共同創作概念」先行,創作團隊和台前幕後先將自己的專長放入創作,不同的概念變成共生,各崗位在集體創作時各展所長。當然這些破格的做法,許多大導演是不能接受,但表演藝術上的個人主義正日漸褪色。
不過舞台設計家、工程師也要努力。提升自己的專業地位,便要有學術研究和著作,它們包含藝術層面的哲學、理論,否則交出的東西仍是一般「職業」行貨,就算別人把自己視為「藝術人」,這只會成為自我感覺。業界的活動不要僅限於「設計成績展覽」,大眾看得多也會乏味,故必須合力呈獻一個以「舞台設計及技術」為主的表演,讓觀眾感受到前台以外,舞台本身也是一個藝術體。大家上網看看澳洲Bonemap的新媒體舞台現代舞,便明白我在說什麼。舞台設計師必須緊貼科技、一同進步,因為藝術也要和時代接軌,誰不懂應用科技,便很難在未來世代帶領舞台設計的發展。
從「技術」變成「學術」,從「學術」再提升為「藝術」,香港各行各業正產生這樣微妙變化。
【編按:文章題目為編輯所擬,原題為「當舞台設計、後台技術變成藝術」】
(文章純屬作者意見,不代表香港01立場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