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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評論】主辦單位發聲明反駁 內地草間彌生村上隆展變成羅生門?

/ 撰文 劉力田
/ 2018.11.01
在內地舉行的「草間彌生x村上隆展覽」被指出未經授權,展品更疑為贗品,但主辦單位則發表聲明,稱作品為合法途徑取得的真品,令事情變成羅生門。

日本朝日新聞報道,草間彌生再次對事件作出回應,她表示未經授權盜取她的創作,以不合法的形式展示,令人遺憾。她要求有關單位停止再舉辦類似展覽。

不少網民都替她感到不值,傳媒亦大肆報道。內地主辦單位曾發聲明還擊,細閱當中理據,發覺事件相當複雜,可能並非簡單的「贗品冒名展覽」。要全面理解事件,須從幾個方向分析。

展品是真品還是贋品?

據草間彌生的代理律師小野寺良文說,他在今年4月親自走訪了上海、深圳、廣州等曾舉辦該展覽的城市,發現掛在牆上的畫作都是贗品。草間和村上二人亦公開表示,並未參與相關創作,指該批「作品」為贗品。不過,10月25日,主辦方「青島響當當貿易公司」卻發表書面聲明表示:

由我司主辦的「長沙草間彌生 X 村上隆藝術展」展出的畫作通過合法途徑競拍獲得,均為有草間彌生簽名的原作版畫,不存在贗品一說。

青島響當當貿易公司聲明

另一間內地公司MO2art都曾於上年至今,舉辦過多場草間彌生和村上隆作品聯展,亦發表了詳細的聲明:

作品均為收藏家及收藏機構的合法收藏,享有作品所有權。

內地公司MO2art

相比起響當當,MO2art的聲明內容更為清楚詳盡,列出受爭議作品來源。不過,被提及名字的白石畫廊(Whitestone Gallery)則不甘被當作擋箭牌,近日畫廊透過電郵發表聲明,否認作品由畫廊提供。該聲明提到,根據記錄,畫廊以往曾出售過三幅經草間彌生工作室親自認證的版畫予MO2art,但亦僅有三幅,而且畫廊沒有參與MO2art的展覽,指出MO2art的書面說法有誤導之嫌。

分析各可能性

關於長沙舉行的展覽,響當當聲稱展品是「原作版畫」,當中所指的可能是正版版畫或原畫,這就有幾種可能:1. 這是贗品,他們對外說謊;2. 這是贗品,公司誤以為真品買下;3. 這是複製品版畫;4. 這是原畫。

幾種可能性的分析:由於原畫價值較高,流通紀錄亦較易追溯,因此是原畫的機會較小;如明知是贗品仍大肆展出,及後還發書面聲明,這種機會亦不高;最後就是「以為是真品」以及「這是複製品版畫」,若是前者,那麼就只是一件蠢事,但也絕不為奇,因內地藝術品市場十分混亂;若是後者,那就值得討論,亦解釋了為何會形成各執一詞的羅生門局面。

草間彌生《A Pumpkin YB-A》版畫

如何定義版畫?

不少藝術家會製作版畫作限量發售,價格比原著相宜,讓一般人都有收藏名作的機會。就如前陣子Banksy的《Girl With Balloon》, 亦曾推出版畫,包含藝術家署名,限量600幅,約值4萬英鎊,比原作拍賣價104萬英鎊,實在便宜不少。若響當當展出的畫作是版畫,那麼亦算是正版,但這些複製品有沒有展出的價值?複製品擁有人有沒有公開展覽的權利?展覽時有沒有標明是複製品?這些全都是疑問。

最後,即使版畫本身是正版,但雕塑明顯就是贗品,響當當聲明中亦沒有提及雕塑來源,在這一點上,它都可能侵犯了版權。

這究竟是什麼性質的展覽?

展覽名為「長沙草間彌生 X 村上隆藝術展」,命題頗取巧,因展覽一般分為藏品展與作品展,作品展無論是個人展還是聯展,都需要藝術家本人授權,相反藏品展則不必。問題是,該展覽以藝術家聯展的姿態展示,而沒有經過藝術家授權便取用其名義、仿造其個展場景,怎樣都說不通。即使響當當是從正當途徑購買作品,也不能為此開脫。

種種跡象顯示,辦這展覽的人對創意知識產權的認知頗低,只靠非常片面的理解,便辦起了展覽賺錢,甚至仗着內地對藝術的興趣日增、但認識還很少的情況下,以贗品/複製品來蒙混過關。最壞的情況,是該公司有意以贗品冒真品,那就是非常嚴重的侵權及詐騙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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