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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Glow Like That】多媒體藝術作品|對於光,除了接受還可思考

/ 撰文 何國龍
/ 2019.04.02
最近在尖沙咀藝術設計新地標Victoria Dockside舉行的首場當代藝術展「Glow Like That」,以「光」為題展出來自世界各地的藝術家之不同媒體的藝術作品。展覽令人深思,自古以來人類活動都依賴著「光」,但我們有幾何會思考光的意義?
圖片來源:K11 Art Foundation

活在城市,我們習慣有光,卻因過於熟悉而無視了光的萬千姿態。

展覽由K11 Art Foundation呈獻,作品以繪畫、錄像、雕塑和裝置作品等形式,融合自然與人造光源,表達出各式各樣的光如何在社會產生意義。光帶來美,沒有光就沒有顏色,看不見萬物的姿態,習慣依賴視覺的人類,也許無法欣賞到世界的美。上帝七日創造天地萬物,首日就帶來光,然後才是空氣和陸地;中國傳說上古時代燧人取火,就是因為活於一個不見天日的國度;光除了帶來美學、以至是藝術和文化,除了解決問題,也是一個重要的「媒介」。

撇開傳說故事,光是自有永有的自然現象,但隨著人類科技進步,由柴火、蠟燭、燈泡、自然採光⋯⋯不同形式的光出現,也有著不同的文化意義。正如鑿壁偷光的故事,對於傳播知識和文化,也許光是必需;以至傳播學家Marshall McLuhan著名的概念「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」,也有以燈泡舉例,媒介與訊息(燈泡與光)之間存在共生的關係,所以燈泡亦是一個能夠影響社會的媒介。愛迪生於1879年發明電燈,從此改變了人類生活模式⋯⋯等等,其實光的意義早就植根於我們的基因內,只不過是因為現在太過五光十色,光怪陸離,令我們對光早已麻木?

更多作品圖片:

「Glow Like That」的展品媒介多樣,包括玻璃、鏡、塑膠等隨處可見的材質,它們與光都能產生互動,或折射出虹彩、或產生不同的現象。人們對空間的認知與敏感,也是隨光而生,在展場大家或可透過作品思考出一個獨有的對光的看法。

展覽參觀登記

展覽詳情

展覽日期:即日起至2019年5月13日(11am–7pm)

展覽地點: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8號 Victoria Dockside K11 Atelier 21 樓

(參觀者需預先登記)